依法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 疫情防控期间尽显司法担当

发布时间:2020-02-18 点击数量:2030

疫情防控期间,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相关事项的相关精神,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消除超期羁押隐患。

2020年2月5日,我院刑庭干警对所有正在审理中和已结案案件被告人的羁押期限进行审查,经审查,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审理的何某某等6人涉嫌盗窃犯罪案件,依照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所提量刑建议,其中被告人高某某刑期将于2020年2月16日届满,我院刑庭随即与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接,经综合考虑案情、量刑情节等案件因素及被告人高某某的人身危险性,决定对被告人高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2020年2月16日,我院刑庭法官前往神农架林区看守所为被告人高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和释放手续。同时,因被告人高某某家住神农架林区新华镇,在当前交通管制的情形下,为保障离所被告人高某的生命健康安全,刑庭法官积极与被告人家属联系,并与其家属所在的村委会沟通协调,并在神农架林区看守所的积极配合下,被告人高某某的家属于当晚将高某某安全接回家中。

 疫情防控期间,林区法院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两手抓,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干警对本院案件情况进行了清理,精准施策,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