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关于线上摇号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流程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8 点击数量:617

为保障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据《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第15条2款的规定,可通过“线上摇号”方式为破产清算案件选任管理人,现将相关流程介绍如下:

一、发布公告与资格审查

由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后,将公告信息报送宜昌市中院司法鉴定处,依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文件规定对报名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依法纳税情况、近三年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业绩、机构规模、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等情况进行全面资格审查。

二、线上摇号流程

召集符合审查条件的机构参与线上摇号,宣布完选任规则后,由机构依次选定代表号码,对线上系统中参与号码进行核对后开始摇号,系统产生摇号结果后由参加摇号的机构对摇号结果进行核对,无异议后签名确认,法院督查室全程监督摇号过程。

三、摇号结果公告

摇号结果产生后将在本院官网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由破产案件合议庭依法下达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

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采用“线上摇号”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是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体现。下一步,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以高质量破产审判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