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企携手打造神农架绿色产业发展之路新“枫景” --神农架林区法院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实践

发布时间:2024-03-27 点击数量:380

  为积极探索以“枫桥经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践,深入践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3月21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志高来到湖北神农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座谈调研。神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俊,党委委员、执行总经理裴成龙等企业领导和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维及木鱼人民法庭部分干警参加座谈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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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中,林区法院通报了神旅集团及下属企业涉诉涉执情况,双方重点围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绿色产业发展司法保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等方面交流了意见,共商营商环境版“枫桥经验”实践路径。

孙俊表示,近年来,林区法院始终坚持服务企业理念,关心关注企业发展,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切实帮助企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有力保障神旅集团在“物理相加”到“化学相融”改革重组进程中的平稳运转。在今后工作中,希望双方进一步强化沟通,丰富“警”“景”融合旅游服务建设实践,推动神农架生态旅游产业更高质量发展。

史志高表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及时跟进企业司法需求,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也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更是贯彻落实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打造神农架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的迫切需求。林区法院将持续强化对企业的司法支持,助力生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于做好以“枫桥经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史志高指出,一是坚持在服务企业发展上深入践行“枫桥经验”。要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窗口作用,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推动旅游速裁法庭与企业在涉旅纠纷调处、法律风险防控、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创神农架生态旅游新“枫景”;二是坚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灵活运用“枫桥经验”。林区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牢牢扭住“降本增效”这一关键核心,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锚定实质化解纷争,进一步压缩审判执行周期,做实裁判答疑和执行沟通,以能动司法“一子落”推动企业营商环境“全盘活”;三是坚持在能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中创新丰富“枫桥经验”。作为神农架生态资源的司法守护者,林区法院要主动凝聚起企业在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围绕旅游产业发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积极探索法企合作机制建设,推动形成以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打造更为优质的生态旅游资源、推动更高质量的旅游产业市场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