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法官拒收礼品 彰显廉洁司法品质

发布时间:2018-09-12 点击数量:1509

“我是来纪检组备案的。” 9月10日,林区法院赵法官主动来到林区纪委监委派驻林区人民法院纪检组负责人办公室,反映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拒收案件代理人礼品、吃请事项。

原来,来自襄阳某律师事务所王某是赵法官主办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王某得知赵法官是案件承办人,遂给赵法官频繁发送短信,称代购了一件好酒和月饼给赵法官寄过来,开庭前王某多次请赵法官吃饭,均被赵法官婉言谢绝。

随后,赵法官在第一时间来到纪检组说明情况,并到院监察室进行了详细备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林区法院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审务督察、纪律作风检查和司法巡查,法院全体干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慎用权力,从严要求,严格办案纪律,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干扰,赵法官的行为,正是林区法院法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人民法官廉洁自律的具体行动,必将进一步赢得诉讼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