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

发布时间:2017-09-04 点击数量:1547

林区法院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法发(2017)10号)的规定,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发挥指引示范作用。

从今年5月开始,林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就开始在《审判管理动态》上公布院庭领导及其他员额法官的办案情况,并在每月月初在院内公示栏上张贴庭长办案情况,并向上级法院报送院领导办案情况;每季度公示全院入额法官(院长除外)的办案情况。截至目前,林区法院院庭长办案书均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通过这些措施,林区法院营造多办案、办好案的氛围,力促院庭长办案成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一种新常态,努力实现“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