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逐步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

发布时间:2017-07-27 点击数量:2875

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央确定了“两步走”改革方案。第一步要落实《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中组发〔2011〕18号),在全国法院组织实施法官职务套改工作,恢复法官等级评定和晋升。第二步是按照2015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中组发〔2015〕19号)和《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提高法官等级设置规格,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其中第一步法官职务套改工作林区法院已于去年完成,而第二步的实施范围仅针对进入员额的法官。

今年为尽快完成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首次按期晋升工作,林区法院上述两项工作同步进行。林区法院经党组研究批准确定了卫林等16名在职法官的等级并对王维等5名符合按期晋升条件的法官进行了等级晋升,并于7月18日制定了《关于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及首次按期晋升工作方案》,对于需要上报审批的或备案的已提交上级或林区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