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统美德 激发内生动力
11月12日,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驻村第一书记)和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平(驻村工作队长)带领4名干警,来到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村阳日镇太阳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经村“两委”评选并公示的11名产业发展标兵及道德模范进行了表彰。林区阳日镇党委委员、人大专职副主席李玉宝出席,太阳村100余名村民参加会议。
此次表彰,旨在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切实激发精准扶贫户发展内生动力,强化产业带动作用,加强帮扶村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全村村民向模范标兵学习,共同建设和谐文明幸福的新农村。
此次共表彰种植业标兵2人,养殖业标兵2人。道德模范7人,包括孝老敬亲模范(孝子)、孝老敬亲模范(好媳妇)、助人为乐模范、自力更生模范、公益性岗位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及十星级文明农户。2名标兵模范分别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典型发言。
与会村民们纷纷表示,受表彰的标兵模范和事迹都是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看的见摸得着,让大家很受教育和鼓舞,将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积极向标兵模范学习看齐,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共同建设乡风家风文明、经济产业发展、和谐幸福美好的太阳村。
(摄影:刘荣强)